8月4日,来自湖北省宜昌市前锋侓师事务所的刘飞律师在重庆市云阳县人民法院民一庭开出一份《律师调查令》,他申请的是对一起婚后财产纠纷案件进行调查取证,法院审核后认为符合出具《律师调查令》的条件。至此,该院已先后开出今年首批6份《律师调查令》,尝试推行《律师调查令》的司法新模式在基层得以积极贯彻落实。
调查难、取证难,导致“证据的真实性”与“事实的真实性”客观上存在一定差距,给公正司法带来难度,也给当事人造成不必要的损失。由此引发的案外问题就是一方面浪费司法资源,另一方面容易形成司法不公的质疑。当前,这方面的原因还对困难弱势群体极为不利,因为他们取证手段有限,法律知识掌握也有局限;对于普通公民向权力机关主张合法权益没有可比对等性。针对发现的问题,法院作为审判机关,又不能“既当裁判又当运动员”,要么设立一个办事机构,如司法鉴定、诉讼保全组织之类,要么尝试试行《律师调查令》。从节约司法资源来讲,很显然后一种方案更为优越。为此,重庆市法院系统率先试行《律师调查令》制度,规定了律师调查需要的构成要件、申请程序、办事原则以及证据效力、法律责任等,《调查令》指向明确,责权利结合,体现维护律师权益的良性互动,更有利于法院查明事实真相,尽最大努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今年7月1日,重庆高院正式宣布试行《律师调查令》后,地处三峡库区的云阳县法院第一时间组织法官系统学习,并召开全县律师工作会议进行传达,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相向而行、普遍认可。同时,争取县委政法委支持,广泛宣传,营造社会舆论,提升知晓率、参与性和协同作用,竭力破解调查难、取证难。随着首份跨省《律师调查令》的出具,标志着这项制度正在拓展探索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