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人孙金龙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5万元,上缴国库。杨春芳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5万元,上缴国库......”11月23日,县法院依法公开审理了孙金龙、杨春芳等10人的电信诈骗案,并举办“打击电信诈骗,维护群众利益”新闻发布会,邀请人大代表、媒体记者参加本次新闻发布会。
据了解,孙金龙、杨春芳等10人自2013年8月以来,他们分别在云南、四川、贵州等地,利用电话冒充被害人亲友实施诈骗,涉案金额90余万元。法院依法对其进行一审判决,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至八个月的有期徒刑。
县法院牢固树立科学刑事司法理念,坚持公正司法、司法为民,全面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强化刑事审判工作,在强化传统型经济犯罪案件审判的同时,重点加强在我县出现的新类型经济犯罪案件的审判。今年1至11月共审结刑事案件354件,判处罪犯484人。其中,依法严惩故意伤害、抢劫、盗窃、诈骗、强奸等严重影响公民人身、财产安全的犯罪148件,判处罪犯198人,严处杀人等暴力犯罪与侵害妇女儿童等严重犯罪,为群众提供安全的人居环境,同时,法院还强化对毒品类案件的审理,严处多次贩毒、职业毒贩、累犯等主观恶性大、人身危害性大的毒品犯罪分子,审结毒品犯罪案件36件,判处罪犯37人;审结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8件,判处罪犯9人等。
法院还详细介绍了涉及广东、四川等5省市,涉案金额近100万元,对公司与个人受骗的QQ诈骗案。这些案件均受到依法审判,让群众感受到了司法的权威,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与正常生活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