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介绍
徐进律师
所在地区:重庆-云阳
手机:13908265817
邮箱:7351237@qqq.com
律所:重庆龙脊律师事务所
Q Q:7351237
律师简介
法律文书
劳动合同书
编号: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
地址: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
联系电话
乙方(劳动者)姓名: 性别: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
身份证号码:
住址: 邮政编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行政规章的规定,甲乙双方按照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第一条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试用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期限为 个月。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二条 根据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从事 岗位(工种或职务)工作。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工作岗位(工种或职务)。若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甲方有权直接变更、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工种或职务)。
第三条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
第四条 乙方同意在甲方安排的工作地点 从事工作。若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甲方有权直接变更、调整乙方的工作地点。
三、劳动报酬
第五条 乙方试用期的工资标准为 元/月。
第六条 乙方试用期满后,工资标准为 元/月;绩效工资为 元/月。
第七条 甲方应以法定货币形式按月支付乙方工资,发薪日为每月 日,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可提前或延后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不得克扣或无故拖欠。
四、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第八条 甲乙双方按国家和重庆市的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社会保险费个人缴纳部分,甲方可从乙方工资中代扣代缴。
第九条 乙方工伤待遇按国家和重庆市有关政策法规规定执行。
五、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
第十条 乙方应当服从甲方的管理,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
第十一条 乙方应该遵守本合同附件一《员工日常行为规范》的相关要求。
第十二条 乙方应当对工作尽职尽责,维护甲方的利益,如果给甲方造成任何经济损失,应当照价赔偿。
第十三条 甲方有权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行政规章和规章制度对乙方进行奖惩。
六、职业培训
第十四条 乙方为了完成工作应当积极提高自己的职业技能,甲方也可以提供职业培训等手段提高乙方的职业技能。
第十五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职业培训的,从职业培训结束之日起,应当连续在甲方工作 年,如与甲方签订的劳动合同的期限冲突,以本条为准。乙方如提前解除合同,除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外,还应当赔偿甲方为乙方提供职业培训所支出的培训费、食宿费、交通费等一切费用。
七、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
第十六条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约定的内容。
第十七条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八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一年内累计 次违反本合同或附件规定,视为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规章制度。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造成2000元以上经济损害的;
(四)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甲方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
(一)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未能就变更本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二十条 乙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乙方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甲方,在与甲方办理好交接后可以解除本合同。乙方如果违反本条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当进行赔偿。
第二十一条 劳动合同期满或出现法定终止条件,本合同终止。
八、劳动争议处理
第二十二条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其他
第二十三条 乙方确定下列地址为劳动关系管理相关文件、文书的送达地址,如下列地址发生变化,乙方应在变化后30日内书面告知甲方。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第二十四条 本合同附件一《员工日常行为规范》,为本合同内容的一部分,签订本合同视为对附件的认可。在合同履行期内,甲方可以根据工作、管理需要,对附件的相关条款进行变更,但甲方变更后应当通知乙方,通知后乙方应当按照变更后的附件内容执行。
第二十五条 本合同壹式 份,双方各持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协商解决;凡与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等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甲方(盖章) 乙方(签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