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阳网讯(记者 唐琳琅)5月21日,记者从我县张飞庙景区建设管理处获悉,7月1日起,张飞庙景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禁放范围为东至长江南桥头,西至秦家梁子下沿到旅游码头,南至盘九公路以下,北至水岸线的区域。
《重庆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第五条第三项明确规定:重要军事设施、仓库、市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等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张飞庙属于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在张飞庙景区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是不合法的。张飞庙建筑多属于木质结构,庙内燃放点与建筑物距离不到200米,燃放烟花爆竹对景区造成严重安全隐患。同时,燃放烟花爆竹会造成大气、噪声、饮用水污染,文化氛围遭到破坏。噪音和污染对周围群众生活带来极大影响,群众反映十分强烈。
4月中旬以来,建管处针对不同的对象,通过座谈会、走访、问卷调查、听证会等方式,做了大量的调查工作。对师生、盘龙街道居民、企业老总、私企及个体户等9类人员发放问卷调查700份,收回有效问卷658份,赞成禁放率达88%。召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干部代表、景区周边居民代表、县城居民代表、景区烟花爆竹经营户代表,以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听证会,28人发言,全面赞成张飞庙景区全面禁放。
据了解,禁放令最后期限公布后,仍在禁放区域燃放烟花爆竹的将依照《重庆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的规定予以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