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必会受处。昨日,记者从云阳县纪委了解到,该县一小学校长为儿子违规举办婚宴受到查处,免去了校长职务。
云阳县纪委通报称,这起违规办婚宴案缘于群众举报而东窗事发,纪监部门立即责成主管部门教委进行调查核实。
经查,6月8日,是云阳县人和小学校长陈冠辉儿子的大喜日子。当天中午,他以儿子结婚为名在某酒楼办了20桌婚宴。由于上头有规定宴席不能超过20桌,但来的客人多了不够接待,只好又找个地方摆席。陈冠辉的侄儿招呼前来参加婚宴的人到某鱼庄吃饭,一共坐了7桌,这下婚宴就超过了“标准”,使婚宴总计达到27桌了。
去年5月1日,《云阳县严禁国家工作人员大操大办请客敛财的暂行规定》正式施行,“新规”第二条第二款明确规定:“国家工作人员本人及子女结婚,所办宴席总数不得超过20桌(含20桌)。”“国家工作人员在办理婚丧事宜中,禁止以同一事由采取分散分批或不同地点请客等方式变相重复大操大办。”
由此,云阳县人和小学校长陈冠辉违反了“新规”,在社会上造成了不良影响。6月13日,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云阳县教委作出处分决定,免去陈冠辉人和小学校长职务。
据云阳县纪委介绍,领导干部违反本规定的,一律先予免职,然后根据情节轻重,给予党纪政纪处分。一般工作人员违反本规定的,除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外,当年年终考核评定为不称职,当年不得晋升职务(职称)。家庭成员中有2人及以上是国家工作人员的,按职级高的一方进行处理。对违规收受的礼金予以收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