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车的管理一定要比一般公车更加严格。近日,记者从云阳县公安局获悉,截至目前,该局向“公车问题”亮剑后,通过明察暗访已取消两人警车驾驶资格,通报处理18人。
取消警车驾驶资格两人
云阳县公安局现有公务机动车辆108辆,其中警车85辆,民用车23辆,是公车较多的县属部门之一。警车是公安机关执行公务的警用装备,代表着公安机关的形象。公车私用、违规驾驶警车等现象,严重损害公安队伍形象和公信力。
今年,云阳县公安局在教育实践活动征求意见座谈会上,有基层群众反映公车私用、违规使用警车等问题。“问题存在就要整改”,该局党委直面问题,立行立改,向“公车问题“亮剑,用铁的制度纪律规范公车管理。
据初步统计,截至目前,该局先后开展20余次明察暗访,发现问题12起,取消警车驾驶资格两人,通报处理18人。
多举措规范公车使用
对于警车的管理一定要比一般公车更加严格。云阳县公安局已将公车收回集中统一管理,明确车辆管理责任人,统一停放规定地点。实行公车派遣制度,杜绝再次发生公车私用现象。围绕“不着警服驾驶警车、开特权车、闯红灯、超速行驶、乱停乱放”等问题开展专项整治,严禁非执行紧急公务超速行驶、不遵守交通信号标志、不穿警服,不带“三证”和滥用警灯警报器等行为;严禁警车私用,以及非因公务将警车停放在餐饮、娱乐场所门口。
同时,云阳县公安局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统一管理、统一调度”的原则,从严督导检查。坚持公车派遣、指定停放、假日封存(值班车辆除外)制度,强化明察暗访和突击检查力度,向社会公开车辆管理监督电话55162614,对违反警车管理使用规定的给予严肃处理。
整治警车是一项长期工作,在下一步工作中,今后凡在警车管理使用中发生重大问题或因违规使用造成不良影响,损害司法行政机关形象的,不仅要处理直接责任人,还要严肃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目前,云阳警方除在全县各级公安机关中开展自查自纠外,还派出督察执法组,赴各派出所检查督导,对违法违规者将予以批评、通报、禁闭、取消驾驶警车资格,情节严重者将让其“脱衣走人”。欢迎市民对警务车辆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投诉和举报,一经查实,除严肃处理外,还将在媒体上予以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