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8日,记者从我县单独两孩政策宣传会上获悉,我县单独两孩政策于3月26日起开始实施。
3月26日,市人大常委会通过了《重庆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通过了单独两孩政策。单独两孩政策没有城乡差别,但必须同时具备三个条件:夫妻一方为独生子女,夫妻双方只有一个子女,夫妻一方或双方户籍在本市。同时,符合单独两孩政策的夫妻要按照当事人申请、乡镇审核、区县审批的原则进行。
据了解,我县实施单独两孩政策,预计每年新增出生3000人。
副县长张定安要求,充分认识实施单独两孩政策的重要意义,按照要求将单独两孩政策贯彻好、落实好、执行好。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不变、党政一把手负总责制度不变、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不变;要做好实施单独两孩政策的宣传工作,引导群众依法生育,合理安排,分级就诊分娩。(记者 刘兴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