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从江北区获悉,在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该区针对机关党员干部的日常不良言行出台“十条禁令”,帮助党员干部做到言正、行正、身正。
“十条禁令”包括: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嫁娶等事宜和借机敛财;严禁收受与行使职权有关的单位或个人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严禁以各种名义违规发放奖金、补贴、商业预付卡和实物;严禁用公款相互宴请和组织、参与用公款支付的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或用公款报销应由个人承担的非公务活动费用;严禁对工作敷衍塞责、推诿扯皮、消极懈怠、办事拖拉和对服务对象态度生硬、蛮横粗暴、故意刁难、吃拿卡要;严禁涉足色情场所和与配偶以外异性发生不正当关系等。
江北区纪委副书记李忠礼介绍,凡违反上述规定,视其情节和后果,给予调离岗位、降职、免职、责令其辞职等组织处理。江北区活动办综合组组长张中举透露,市民如发现机关党员干部有违反禁令的行为,可拨打电话67560116或12388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