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矫正工作的目标,在于切实改变社区矫正人员的犯罪心理和行为恶习,帮助其顺利融入社会、预防重新犯罪。为使我县社区矫正人员能够安心接受矫正,积极面对生活中所遇到的困难,云阳县司法局在两会期间,主动安排各基层司法所对辖区内的社区矫正人员进行走访。
洞鹿乡社矫人员张某,因破坏公物罪获刑6个月缓期1年,判刑后张某思想包袱较大,心理承受着压力。县司法局党组在得知这一情况之后,局长陈兵、副局长陈昌元带领司法所工作人员前往张某家进行了走访。
在走访过程中,陈兵局长与张某促膝谈心,对张某的家庭情况和思想状态进行充分了解,耐心解答其生活和工作中遇到的难题,鼓励他一定要树立起重新生活的信心,主动接受社区矫正,提高守法意识,经过大家的耐心教育,张某当场表示:“今后一定服从司法所的管理,好好做人,争取在规定期限内顺利解除社区矫正”。
通过此次两会期间社区矫正走访活动,各基层司法所对本辖区社区矫正人员的家庭、社会关系进行了一次了解,全面、系统掌握了社区矫正人员的家庭基本情况,为社区矫正人员教育工作更好地开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